我在求职申请表上所填写的事实是真实的 完整的. 在此申请表上的虚假陈述、回答或遗漏 应成为不考虑雇用或其他因素的充分理由 受聘后解雇. 我也知道我的工作是基于 收到前雇主提供的令人满意的资料后 推荐信,以及我通过入职前筛选的能力. 我在此 授权该机构的管理部门进行调查, 本人在此申请表中所提供的资料不负任何责任 就业包括学术、职业、卫生、警察和 政府的记录. 我也授权列出的雇主和推荐人, 没有责任,对任何询问作出充分的回应 就本申请负责本机构的管理 就业. 此外,如果被雇用,我同意按小时、按天工作 并按计划轮班. 我将分享周末和假期的报道. I 如果被要求,是否愿意在其他部门工作. 我明白 同意以下条款、条件、报酬、福利、工时、 我的工作时间表和期限(是否列明于 员工手册或是否)可以确定,更改或修改 时间由我的雇主决定,没有限制和条件. I 进一步证明,我已阅读上述段落,并知情 以我的签名作此授权书.
这一就业申请在一段时间内应被视为积极的 时间不超过90天. 任何希望被考虑的申请人 对于超过这段时间的就业应询问是否或 那时不接受任何申请.
在雇佣的情况下,我理解为虚假或误导 在我的申请或面试中提供的信息可能导致 放电. 我也明白,我必须遵守所有的规定 以及雇主的规章制度.